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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医保答疑】省内城乡居民住院医保办理
发布时间:2021-04-22 16:02:17
浏览次数:124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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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篇针对城乡居民的问题逐一解答,希望您可以针对自身情况,解决就诊中遇到的医保问题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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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住院前需到当地县级或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 开具《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转诊单》,再到医保经办机构备案。

如果开晚或者当地医院没盖章,就会降低比例报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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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同一疾病治疗过程多次入院,需 住院七个工作日内 与当地医保经办机构联系办理电子转诊。

注:个别县区政策特殊,以当地为准。

具体办理方式:拨打当地的转诊电话或微信公众号“豫保通”线上办理转诊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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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住院转诊手续 请在住院当天或当天之前 办理完成(节假日可顺延至节后第一天),住院期间持「转诊单」原件在我院登记即可正常报销。

未按要求办理转诊手续的患者出院结账时,报销比例将降低20%,

多次住院 在七个工作日内 办理好电子转诊手续即可正常报销。

注:个别县区政策特殊,以当地为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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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诊手续办理好一般情况下一个月之内来我院住院都有效。

注:个别县区政策特殊,以当地为准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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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次住院按要求开具纸质转诊单可以正常报销,未按要求开具纸质转诊单只有电子转诊的需降比例报销,多次住院按要求办理电子转诊即可正常报销。

注:个别县区政策特殊,以当地为准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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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注:办理入院后,需在3个工作日内到城乡居民窗口联网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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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未达到起付标准和超出《河南省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,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设施范围》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。

参保人员本年度内在县级以上(含县级)医疗机构第二次及其以后住院,起付标准减半。

城乡居民除了基本医疗报销外,还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和大病补充保险的报销。

特别提醒:急诊住院患者需持有我院医师开具的急诊证明,到我院城乡居民窗口登记,七天内电子转诊备案即可正常报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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