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从平顶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,总医院被评为“2023年度社会保险协议先进单位”,与此同时,在河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中,总医院还被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授予“2023年度河南省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先进单位”。
据了解,总医院是我市唯一一家同时荣获两项先进的医疗单位。2023年,总医院主动作为、攻坚克难,在全力以赴做好医疗救治工作,不断提高诊疗能力的同时,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,加强院内基金监督管理,次均住院费用同比降低1307元,患者就医负担持续降低,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。此外,认真贯彻落实保障基本、三医协同、精细管理、多元共治的基本原则,坚持以服务人民健康为中心,建机制、强管理,为河南省DIP支付方式改革高水平、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。
总医院副院长于维雅表示,将以此为新的起点,再接再厉、争先进位,始终树立“患者至上”的管理理念,继续提升医疗质量和服务水平,进一步推动医保基金的合理使用,使医保管理更上一层楼。实实在在为参保人员提供更高质量的医保服务。